各留创企业:
根据《关于2011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将于近期开展第五批(2011年第三批)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五批(2011年第三批)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工作中有关申报人员、申报条件、提交材料、申报程序等方面的要求按照《关于2011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2011年第一批及第二批初审合格但未参加答辩的申请人可直接参加此批答辩,不必再次报送申报材料。2011年第一批答辩未通过的申请人(不包括已参加过两次答辩的申请人)可重新申报材料。
三、第五批(2011年第三批)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0日。
四、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业务系统已启用,此次申报采用网上和纸质材料同时申报的模式,具体申报程序为:
1、申请人登录“北京海外学人网(www.8610hr.cn)”注册并填报信息,通过系统生成申报表,将申报表及附件材料报推荐单位审核。如无推荐单位的,可将材料直接报北京海外学人中心。
2、推荐单位审核申报人材料,填写对于申报人的推荐意见并在申报表上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推荐单位将复核后的申报表及附件材料报北京海外学人中心。
在线申报业务流程为:
注册个人用户-〉登录业务系统-〉留创企业开办费资助申报-〉提交后从系统中打印申报表
填报过程中,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参照详细操作指南(下载) ,或致电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咨询。
联 系 人:曹 靖 霍丹丹(网络技术联系人)
联系电话:82484907,传真:82484897
电子信箱:zhfw@8610hr.cn
地 址:中关村西区海淀北二街10号泰鹏大厦二层
邮 编:100080
附1:《关于2011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2:详细操作指南
北京海外学人中心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