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2

各园区企业:

按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21号)及相关实施细则,现组织开展2019年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9年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政策支持的主体需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企业须为有效期内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是注册地在示范区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成立时间在5年以内,即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成立的企业。

3、企业2018年平均从业人员100人(含)以下。

4、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以下。

5、企业申报的有效研发费用需在20万元(含)以上。

二、支持政策

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实际支出额,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资金支持。具体支持比例和额度如下:

1、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支出额在20万元(含)至100万元的,按支出额的5%给予补助。

2、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支出额高于100万元(含)、不足500万元的,按照每家不超过10万元给予补助。

3、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支出额高于500万元(含),按照每家不超过20万元给予补助。

研发费用是指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投入的经费支出合计,包括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和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等。

  • 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指企业内部日常研发活动的直接支出,包括研发活动的管理费、服务费、外协加工费、研发人员人工费、直接投入(包括原材料费等)、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费用(含设计费、装备调试费等)。
  • 企业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指企业当年形成或租用的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建筑物(按研发使用面积进行分摊)等固定资产支出。
  • 企业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单位或与外单位合作进行研发活动而拨给对方的经费支出。
三、申报时间

线上申报起止时间:2019年6月11日-7月10日

线下提交材料起止时间 :2019年7月24日-7月31日

四、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2、《中关村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资金支持申报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国家高新企业证书复印件;

5、研发费用支出相关财务凭证、合同及票据材料复印件。

五、申报流程

此次申报采取在线申报、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线下提交备查材料的方式进行。

(一)线上申报

企业在中关村示范区网站申报端口统一填报

(http://202.108.121.81:28080/user/newlogin.do)。企业在线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 7月10日18时。

中关村管委会委托专业机构于2019年7月10日至7月23日对企业在线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网上注册填报技术支持电话:88828965、88828967。

(二)线下材料受理

受理时间:请申报单位于2019年7月24日10时至2019年7月30日18时登陆申报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企业从系统内下载带有水印的申报书,并将申报书和全套附件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签字盖章后,于2019年7月24日-2019年7月31日邮寄纸质申报材料,逾期未递送材料的不予支持。

邮寄地址:

收件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15010604486

收件单位:高促中心-2019-2-02

邮编:100142。

收件地址: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一层受理大厅(100142)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请各申报单位在填写项目申报书和寄送材料时务必留好详细联系方式,以便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