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园条件

1. 凡为中国人民大学注册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及已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大学生,经中国人民大学在职教师推荐,均可申请入驻学生创业园,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2. 创办人综合素质高,无违规和失信记录;
3. 申请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项目技术领域符合北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方向,可操作性强,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创新性,市场前景好,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4. 申请人担任所创办企业法定代表人;
5. 所申请入孵的项目应产权(含知识产权)明晰;
6. 申请项目必须为我园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核合格的项目,才具有入园资格;
7. 申请项目为中国人民大学“创业之星”大赛评选审核优秀的项目,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进入园区;
8. 申请项目具有专利技术或参加全国创业大赛获奖的项目,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进入园区;
9. 若申请项目为已注册成立的企业,入园前成立时间不超过1年;
10. 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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