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实施的时代背景下,为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凝聚创新教育资源,厚植创新创业沃土,推动学校创新型人才培养,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中国人民大学将于2019年3月至8月举办“京东杯”第十届学生“创业之星”大赛暨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预选赛。现就大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大赛由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创业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文化科技园、中国人民大学校友工作办公室、京东集团联合主办。大赛邀请著名投资机构负责人、企业家、投资人、创业导师担任评委。
二、比赛时间
2019年3月至8月。
三、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养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学校鼓励学生在现代商业中实现模式创新创业,或者依托学校资源或者社会资源开展各项公益创业项目,或在文化艺术领域开展原创性的创意、创新或创业,鼓励学生将现代科技运用于社会管理领域、企业管理领域,实现体制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或依托学校教师科研项目开展管理创新、管理实践。
四、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 大赛为创业团队提供融资机会,凡有融资需求的中国人民大学在校学生、校友(毕业5年以内)创业团队均可参赛。大赛鼓励跨学校、跨年级、跨专业组建团队,鼓励具有较好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较为成熟的模式创新、服务创新团队参赛,鼓励已获得投资的创业团队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每支参赛团队至少有一名中国人民大学全日制注册在读的本科生或研究生或者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后毕业)。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五、高教主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高教主赛道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份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
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深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助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汇聚起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和商业组。
(一)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二)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得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七、国际赛道参赛对象和组别
国际赛道允许跨校、跨国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2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团队负责人的学籍为中国人民大学。鼓励本校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参赛。参赛项目学生成员须为18岁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以后毕业)。根据项目性质和类别,分为商业企业组、社会企业组、命题组。参赛条件如下:
(一)商业企业组。参赛项目具有较新的创意、技术、产品、商业模式等,有明确的创业计划,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社会企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形成正向、良性、可持续运行模式,服务于乡村振兴、社区发展、弱势群体、或以增益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和首要目标,并有机制保证其社会目标稳定。其社会影响力与市场成果是清晰、可测量的。
社会企业组项目要求以工商企业类为主,以利于引入社会影响力投资推动社会企业发展;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社会企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三)命题组。持续征集全球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公益机构等就自身发展或社会共性问题设立参赛题目。符合参赛条件的个人、团队、企业均可参赛,包括已获往届大赛国际赛道金银奖的项目或公司,可同时参与多个命题。
鼓励师生共创项目,即可由在校老师和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共同组队参赛,团队负责人须由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担任,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八、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同时将报名信息表 (具体要求见附件一)、商业计划书(必须提供项目说明PPT,另外还可提交PDF、Word版的商业计划书或1分钟视频作为辅助材料)发送至邮箱rdcyxy@163.com,标题注明:创业之星+参赛组别+参赛项目名称。
报名时间:2019年4月5日--5月5日。
参赛团队须在2019年5月5日前完成线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表、商业计划书至指定邮箱。商业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有关制度创新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背景、必要性、可行性、主要创新点、实践案例及其他说明等。
九、大赛流程
大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十、奖项设置
大赛奖金总额30余万元。设“创业之星”最高奖一项,奖金10万;“最佳创意奖”一项、“最佳团队合作奖”一项、“最具创业潜能奖”一项、“最具成长价值奖”一项,奖金各5万元;“优胜奖”九项,奖金各5千元。
奖金发放办法另行规定。
决赛队伍获得入驻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创业园的优先权。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10—62513514;
联系人:罗老师